申報條件:
設計人才:
(一)杰出人才類申報主體應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任職,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在設計機構(工作室)、企業設計部門、高校、科研院所擔任設計首要負責人或重大設計研發項目主持人,具有較強的設計創新能力,在業內具有較高聲譽和影響力;參與設計相關領域國際標準制定,或取得設計領域重大自主知識產權;獲得國內外知名設計獎項,推進了新技術應用;取得了高水平設計創新成果,產生重大社會、經濟效益等。申報時由所在單位作為依托單位提交申報材料,受領支持資金,接受審計監督。每個機構限推薦1人。
(二)青年人才類申報主體應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任職,年齡須在40周歲以下,即1981年4月26日(含)以后出生,從事設計相關工作3年(含)以上,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設計作品獲得國內外知名設計獎項,有較高的知名度,或擁有獨立設計品牌;為設計領域同齡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為設計領域學術或技術帶頭人的發展潛力。申報時由申報人所在單位為依托單位提交申報材料,受領支持資金,接受審計監督。每個機構限推薦1人。
設計領軍機構:
機構類申報主體須為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成立2年(含)以上,即在2019年4月26日(含)之前注冊成立,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設計創新能力、經營業績、產品或服務質量、管理水平在同行業中居領先地位;具有較強核心競爭力,對行業的技術創新、產品創新、業態創新、模式創新、標準制定等起到引領作用。
張家灣設計小鎮集聚的設計機構:
新設類、分支類申報主體須為2019年4月26日(含)之后在北京市通州區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的獨立法人機構或國內外知名設計機構的分支機構。屬于工業產品設計、制造業(工業)工程設計、服裝時尚設計等設計類別企業,在張家灣鎮有固定的辦公場地、專業人員團隊,并已開展實質性業務。